校園霸凌,指在校園內外學生間一方(個體或群體)單次或多次蓄意或惡意通過肢體、語言及網絡等手段實施欺負、侮辱,造成另一方(個體或群體)身體和心理傷害、財產損失或精神損害等的事件。發生在學校校園內、學生上學或放學途中、學校的教育活動中,由老師、同學或校外人員,蓄意濫用語言、軀體力量、網絡、器械等,針對師生的生理、心理、名譽、權利、財產等實施的達到某種程度的侵害行為,都屬于校園霸凌。近幾年校園霸凌事件層出不窮,社會輿論力度持續加大,網絡關注熱度不斷上升,許多的家庭及個人都遭受到不同程度的傷害。
案例一:醉酒斗毆致人死亡
小洪,北京某中學學生,下晚自習回宿舍途中,碰到同宿舍樓的小林喝醉了酒,只是看了小林一眼,小林醉意未醒,就抓住小洪:你看啥?小洪一看趕緊說:我沒看啥,不是故意的對不起。事情就此過去了,可是小洪回到宿舍說起此事,同宿舍的小江聽說后,自視力氣大,打抱不平:走找他去!于是乎同宿舍的幾個人來到樓梯口堵住小林,將其拉到衛生間,一陣拳打腳踢,其中小江拿起衛生間的拖把猛擊小林頭部,致其顱腦出血,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。小江是高三學生已經滿十八周歲,故而因故意傷害罪和聚眾尋釁滋事罪,被判處無期徒刑,其他參與之人均獲刑期,并按情節給予受害方賠償20萬元以下不等。

